各校外教学点: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推动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情况梳理排查整改的通知》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对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情况开展自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对象
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籍学生的所有校外教学点
二、主要内容
教学点办学条件、思政工作、教学组织、学生管理、招生咨询、收费管理等情况。
三、自查工作程序
1.2022年6月15日(周四)前,校外教学点对照自查内容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查报告和相关材料报送至学院教学评估与招生办公室(详见附件1-5)。
2.学院将根据各教学点自查整改情况及所报送材料,结合历年各校外教学点办学、管理等实际情况,对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审核、复查,确定拟保留、拟停招、拟撤销校外教学点,并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四、工作要求
请各校外教学点务必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继续教育学院教学评估与招生办公室
陈老师、贾老师
联系电话:021-55271409
附件6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zip
十大正规网赌网址-十大正规网投平台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