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120203K)专业(专升本)
|
|
发布时间:
2022-04-08
浏览次数:
11
|
|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学生掌握扎实的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理论常识,注重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使学生具有较强的会计实务操作能力、职业判断能力、财务管理能力,能胜任营利与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相关管理工作。 二、培养要求 (一)常识 1.熟悉我国会计准则,掌握现代企业会计处理程序和会计核算方法。 2.熟悉与会计工作相关的财经法规、方针、政策,掌握企业纳税申报、税务处理的基本方法。 3.熟悉审计程序和方法,具备基本的查账技术、职业判断能力和综合评价能力。 4.了解财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熟悉企业财务管理、经营管理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掌握正确处理财务管理业务的能力和技巧。 (二)能力 1.具有基本的英语应用能力。 2.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 (三)综合素质 1.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平。 2.具有诚信品质、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国际视野。 (四)岗位能力与配套课程设置 1.基础常识,对应课程: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宏观与微观经济学、统计学、Python程序设计。 2.专业常识,对应课程:中级财务会计、成本管理会计、高级财务会计、审计学、税法、经济法、企业战略与风险管理、会计理论。 3.文献阅读能力,对应课程:进阶综合英语(1)(2)。 4.基本能力:应用文写作。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本专业学制为三年(业余),实行弹性学习年限(两年半至五年)。学生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延长修业年限,延长期不得超过两年。具体规定见《上上海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办法》(上理工〔2020〕17号)。 四、主干课程 基础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基础与实务等。 五、学位课程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大学英语、管理学原理、毕业论文(设计)。 六、毕业与学位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培养计划全部课程和学习任务,并符合各项要求者,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海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管理办法》(上理工〔2021〕32号)等学校有关规定者,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管理学学士。 |